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运行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2-10-27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是由青海师范大学主办的公益性出版单位,是编辑、出版、发行藏、汉等文种的学术期刊的编辑部。

第二条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青海师范大学党委和行政的决定和决议;坚持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服务,为青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努力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学术民主,实行学术自由,为促进学术的发展繁荣作出贡献。

第三条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在青海师范大学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与管理下,编辑部职数和评聘任用方式等,由青海师范大学统一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编辑部可聘任部门外兼职专业人员。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实行编辑部主任负责制。

第五条 设立编务委员会(简称编委会)。编委会是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由校内外知名专家、编辑部负责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主任或主编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编务会、选题会,研究决定出版业务、行政管理和日常重要事务;研究部署编辑业务管理和日常重要编务事务,对学报出版工作进行决策指导、监督和咨询。

第六条 编辑部内部设置办公室、社会科学版编辑室、自然科学版编辑室、藏文编辑室、《高原文化研究》版编辑室、等机构。财务由青海师范大学统管。印制委托有资质的印刷单位办理。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七条 编辑部主任级领导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编辑部实行主任负责制。编辑部主任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编辑部全面工作。主要职责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负责落实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决议、决定。

1、主持编委会会议,对带有全局性、方针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2、主持本编辑部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深化各项改革,实施目标管理。

3、会同主编或编辑室主任制定编辑出版计划,优化选题,提高刊物质量,扩大刊物影响。

4、做好编辑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部门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资格培训,关心并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5、负责编辑部财务支出的审批。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编辑部主任参与编委会会议,对带有全局性、方针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定。

2、协助编辑部主任参与本编辑部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和废除,深化各项改革,实施目标管理。

3、协助编辑部主任会同主编或编辑室主任制定编辑出版计划,优化选题,提高刊物质量,扩大刊物影响。

4、协助编辑部主任做好编辑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部门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资格培训,关心并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主编(副主编)岗位职责

在主管单位或主办单位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主持刊物的编辑工作,贯彻办刊方针,把握办刊的正确方向。

2、主持制定刊物的选题规划、栏目设置和组稿、发稿计划,组织本刊人员和社会力量实施。

3、复审、终审或加工重要稿件;把好稿件质量关;遵守重要选题、重要稿件请示报告原则。

4、系统地收集和研究刊物所涉及的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对编辑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或革新方案,不断提高刊物质量,提高办刊的社会效益。

5、总结编辑工作经验,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编辑(版面)情况。

6、在主管单位或主办单位指导下,做好编辑人员思想和业务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7、副主编协助主编做好所分配的工作。

8、副主编指定责任编辑和执行编辑,撰写符合质量要求的稿件复审意见。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编辑室主任岗位职责

编辑室有社会科学版编辑室、自然科学版编辑室、藏文编辑室、《高原文化研究》版编辑室。编辑室为编辑部业务主体,承担联系作者,组织和审理稿件,编辑加工、交付出版等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协助做好刊物的设计印制、宣传推广等出版宣传工作。

编辑室主任在编辑部主任、主编领导下,主持本编辑室日常工作,坚持办刊方针、宗旨,保证刊物的质量,按时出刊。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刊物的选题规划、栏目设置、通联、组稿和发稿计划,经主编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发排、印制、检查样本。

2、了解和掌握刊物的印刷质量、印数、定价、发行情况和读者反映,提高刊物质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

3、按规定及时送审目录和重要稿件。

4、向主管领导和编委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及时请示。

第十条 编辑岗位职责

(一)责任编辑岗位职责

责任编辑由有发稿权和中级职称()以上编辑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特邀有关专家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初审来稿。对来稿进行初审,审毕填写审理单,做出扼要评价,说明拟采用、退修或退稿的明确意见。

2、编辑加工。经初审已经确定采用的稿件(包括译稿),由责任编辑进一步编辑加工,达到主题思想明确,材料充实,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语言简练准确,体例一致,完全符合发稿的质量要求。

(二)执行编辑岗位职责

执行编辑由责任编辑轮流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衔接责编、复审、终审、发排、校对、印制等各个生产环节,合理掌握流程,保证各工序按时完成。

2、检查清样有无缺页短码,掉行漏字等版面差错情况;查对目录的文字和标注的页码与内文标题页码是否完全一致;组织英文目录的翻译和排校;编排和校对版权页的各项文字。

3、整理该期全部文稿档案,并交编辑部存档。

() 复审岗位职责

复审由副主编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并纠正送审稿中不符合方针政策或某些具体规定(如保密、涉外等规定)的提法,确保文稿的政治倾向。

2、审查订正初审稿中某些不科学、不准确的概念和命题,确保稿件的质量。

3、润饰文字,使语言准确精练,更富表现力,逐步形成刊物的文风特色。

4、撰写以编辑部名义发表的评论述评或署名文章。

5、审查版式总体设计是否合理,稿件编排是否重点突出,稿件内容和形式是否统一。

6、解决责编和执行编辑提出的疑难问题,有权对不符合编辑加工要求的送审稿发回返工。

(四)终审岗位职责

终审由主编或授权具有正高职称人员(编审)担任,主要职责是:

1、终审文稿,充实、完善复审稿的未尽事宜。重点做好稿件的政治倾向和学术性的把关,尤其注意从总体上把握刊物的导向。

2、编辑有导向作用的重点文章,决定增删稿件内容或撤换稿件。

3、审改以编辑部名义发表的评论、述评或署名文章,引导学术争鸣,以加速学科建设,促进学术的繁荣。

4、解决稿件中应由终审解决的遗留问题。

5、检查、督促编排校印各环节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生产流程中的各种关系,保证生产有秩序地进行和刊物按时出刊。

6、审定、核签稿费清单。

第十一条 办公室岗位职责

办公室作为编辑部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的执行部门,对外为公关部门、对内为协调部门。其主要工作范围为:协助主任,处理编辑部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编辑室的工作;协助各文种主编,进行选题、发稿、稿件档案管理、通联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联系上级管理机关和相关业务单位,及时掌握出版动态;配合编辑部联络各种媒体进行杂志的总体宣传。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有:

1、在编辑部主任、主编的领导下,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协助领导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业务单位和学校各部门,发挥业务及行政的综合职能。

2、起草编辑部的工作计划、总结,整理编务会议的纪要、决议、决定等文件。

3、负责文件批转、传达,会议安排,信访接待等。

4、负责重大选题管理,掌握编辑部支付稿酬情况。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管理指标

为使编辑部业务规范有序化,在前述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实行量化目标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以新闻出版总署要求自200531日实施的《书刊质量管理规定》为依据。

第十三条 出版管理

1、装帧设计。刊物的整体设计、内文版式设计及封面设计一般由各期执行编辑提出意见,会同美编制订设计方案。

2、印刷。认真执行《书刊质量保障体系》第二章第二节第121314条中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 行政事务管理

编辑部行政事务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由学校统一安排解决。办公用品的领用,由专人负责。

因工作需要的出差、组稿等,应本着节约、从紧的原则。编辑部人员的出差,由编辑部或主编签字同意,费用均从编辑部经费中按学校规定列支。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

编辑部财务归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有关财务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工作指标

编辑部各岗位基本工作量,以合格出版物责任编辑的文字量为100%基准,执行编辑字数为100%;复审字数为70%,终审字数折合30%,初审弃置稿字数折合30%

每位编辑每年需完成文字量25万字。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在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自报经青海师范大学校行政审批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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